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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立时代潮头的特区青年法官----厦门市劳动模范黄明辉
【 发布时间:2007-12-28 】【字体

  黄明辉同志是思明区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的一名法官。在十四年的刑事审判工作中,他始终以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责任感,立足本职,严肃执法,出色完成刑事审判任务,为本辖区的社会稳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2002-2004年共审结刑事一审案件444件,无一超审限案件,居全市基层法院刑事法官办案之首。

  一、公正高效,努力把每一起案件办成经得起历史检验的“铁案”。从刑庭书记员、助审员、审判员到审判长的刑事审判工作经历给予他丰富的审判经验。工作中,其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适用关,确保办案质量。对于一些确因事实、证据存在问题或定性存在争议的案件,及时建议公诉机关补充侦查。如在承办郭连福等四人绑架一案中,通过对在案证据的缜密细致的分析、论证,纠正了公诉机关对郭连福有关绑架犯罪的指控,维护了法律的公正与权威,该案经二审后予以维持。几年来,其办结的案件上诉率、发改率始终保持在较低水平,办案质量得到同行的充分肯定。

  二、服从大局,出色完成刑事大要案的审判工作。作为刑事审判骨干,该同志牢固树立大局意识,不计较个人得失,冲锋在前,主动承担疑难复杂、影响大的大案要案的审理工作,依法、稳妥地处理了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涉枪、涉毒、抢劫等一些较有影响的案件。有的案件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勇挑重担,出色完成了任务,受到党委和领导的充分肯定。如在审理引起各方关注的阻扰重点工程厦门大学软件学院项目建设的被告人郑金豹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中,他利用“五一”长假的时间,提前介入审查案卷,制作庭审提纲,与公诉人密切配合进行细致的庭前准备,该案审理后当庭宣判,宣判后,被告人郑金豹表示服判。该案审结后,他还参与制作了有关的媒体宣传栏目,进行了相关的法制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该案还被思明法院评为该院2004年度十个精品案件之一,并报送市中院参加精品案件的评选。

  三、讲究方法,积极追求最佳的办案效果。该同志所在的思明法院案多人少,加上刑事案件审限短。该同志讲究工作方法,与其他法官密切配合,注重科学合理安排手头工作,做到简案快办,难案精办,经常加班加点审阅卷宗材料。2004年,该同志审结206件刑事案件,平均每1.3个工作日办结一起案件,经常是白天开庭,晚上写法律文书。在办案中,该同志还努力追求办案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在审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时,注重适用调解方式,化解双方矛盾,切实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审判的最佳效果。如在审理被告人阮瑞祥等三人故意伤害一案中,其不是一判了之,而是对原被告双方的民事赔偿部分多次组织双方作细致的调解说服工作,最终,当事人就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达成调解协议,被害人在拿到赔偿款后,对其公正司法、司法为民的工作作风甚为满意。

  作为一名多年工作在基层审判一线的法官,该同志兢兢业业,廉洁自律,积极上进,用智慧和汗水为特区社会的和谐发展默默地奉献着。在2004年思明法院公开选任审判长中,该同志经过笔试、面试、庭审观摩等综合考评,脱颖而出,被选任为审判长。几年来,其出色的工作业绩受到了同事们和领导的一致认可,多次被所在单位评为先进工作者和办案能手。2001-2004年中三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2001年12月,被福建省高级法院授予“办案能手”光荣称号,并荣记个人三等功,2004年被厦门市中院荣记个人三等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