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全市法院工作会议上,民三庭获得“全市法院系统先进集体”称号。民三庭书记员陈阿丽获得“全市法院优秀书记员”荣誉。
一、加强审判管理,促进审判质效上新水平。推动“三合一”审判模式进一步完善和提升,始终将审判管理作为庭室工作的第一要务。针对审判工作中存在的“短板”指标,逐项分析,查摆不足、加强整改。将案件审理工作明确到人,实行目标责任制,并将完成情况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考核依据。
二、加强队伍建设,促进创建工作有新成效。在“省级青年文明号”各项准备的基础上,继续以“四个一流”为目标提升要求,建立完整的青年文明号创建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全庭干警的大局意识、宗旨意识、奉献意识,培养一流人才队伍,为创建全国青年文明号做好各项准备。
三、加强品牌建设,促进品牌创新有新突破。在庭室原有的十大经典品牌的基础上,深挖品牌潜力,继续拓展品牌创建工作的深度和广度,不断培育新的司法特色品牌。充分总结、借鉴通过电台、微博进行司法服务的成功模式,结合新技术、新模式,不断探索司法为民的新形式。
四、加强宗旨意识,促进司法为民有新提升。积极主动参与“美丽厦门共同缔造”,根据社区、群众的需求,以“智慧服务站”、“中山路步行街法律驿站”、“社区法律工作室”等多个平台,全方位的提供司法服务,引导社会和群众形成正确的价值导向,大力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